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我就是。&rdo;他说着,走上前来。只不过他那句话听起来更像是&ldo;无酒死&rdo;‐‐他的脸上缠着绷带,因为有个蠢货割掉了他的鼻子。
第二章
1711年
好吧,我说到哪儿了?对,卡罗琳。你说你想知道我和她是怎么认识的。
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这其中有个故事。要讲述这个故事,我就得追溯到更久以前,直到我还只是个单纯的牧羊人的时候。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刺客组织或者圣殿骑士,也不知道什么黑胡子(译注:18世纪的英国海盗,是史上几乎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什么本杰明&iddot;霍尼戈(译注:18世纪的英国海盗,后来成为知名的海盗猎人),什么拿骚(译注:巴哈马群岛的一个港口,当时是知名的&ldo;海盗天堂&rdo;)或者什么观象台,但要不是我在1711年那个炎热的夏日去了&ldo;老橡木棍&rdo;酒馆,恐怕我根本不会有机会得知这一切。
问题在于,当时的我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还喜欢喝酒,虽然这让我惹上了不少麻烦。我经历过几次……不妨说是&ldo;事件&rdo;吧,而且我并不引以为傲。但这是作为爱酒之人必须背负的十字架‐‐几乎没有哪个酒徒能维持头脑清醒。大部分酒徒都曾考虑摒弃这种恶习,改过自新,开始信奉上帝或是成就一番事业。但等到了中午,你知道酒徒的脑袋最需要的就是再来一杯,于是你径直去了酒馆。
我所说的那些酒馆都在布里斯托尔,位于亲爱的老英格兰岛的西南海岸,我们那儿的人习惯了严酷的冬季和美好的夏日,在那一年,在那特别的一年,在1711年,我遇见了她。之前我说过的,那时我才17岁。
而且没错‐‐我和她相遇的时候,我喝了个烂醉。在那些日子里,我得说我经常酩酊大醉。或许……好吧,还是别太夸张的好,我可不想让你对我留下不好的印象。但我恐怕足有一半的时间是醉着的。也许比清醒的时间还多一点儿。
我的家位于一座名叫哈瑟顿的村子的外围,距离布里斯托尔有整整七英里,那里的人们在小农场里以放牧羊群为生。父亲关心的只有牲口的事‐‐那儿的人都这样,所以我的帮助让他摆脱了这门生意里最令他鄙视的那部分:带着商品到城里去,跟商贩讨价还价,斤斤计较。因此一等我成年‐‐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生意伙伴的眼中,我长成了能跟他们平起平坐的成年人‐‐嗯,正是这样,父亲就非常愉快地让我接手了这些工作。
我父亲名叫伯纳德。我妈妈叫琳内特。他们出生于斯旺西(译注:英国威尔士南部海港),但在我十岁那年来到了西南诸郡。我们说话仍然带有威尔士口音。我不在乎我们是否与众不同。我是个牧羊人,不是羊,出生地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父亲和母亲常说我很有口才,母亲还总说我是个英俊小伙儿,说我的魅力能让鸟儿离开树枝。这话不假,即使在我自己看来,我对付女士还是颇有一套的。这么说吧,比起跟那些商人谈生意来,我更擅长跟他们的妻子打交道。
至于我每天都做些什么,这取决于季节。一月到三月期间是产羔期,也是我们最繁忙的时候,无论是否宿醉未醒,我每天日出时都要到畜棚里去,看看昨晚有没有哪只母羊产仔。如果真有小羊出生,我就得把它们带去小些的畜棚,放进围栏‐‐我们管它叫&ldo;羊羔监牢&rdo;‐‐由我父亲接管,而我要负责清洗饲料槽,装满饲料,更换干草和水,妈妈则将新生羊羔的细节一丝不苟地记录在日志上。那时的我还不识字。现在当然不同了,卡罗琳教了我认字,以及其他很多让我成为真正男人的事,但那时候我还大字不识一个,于是这份职责就落到了母亲身上‐‐她其实也不认识多少字,不过至少够做记录的了。
母亲和父亲很喜欢一起干活儿。理由比父亲喜欢让我进城更充分。他和我母亲简直就像一对连体婴儿。我从没见过两个人能如此相爱,又几乎完全不需要向对方表达的。谁都能看出他们是多么如胶似漆。光是看着他们的样子,你都会体会到何谓美好。
到了秋天,我们会把公羊带去和母羊一起吃草,让它们为明年春天的产羔而交配。牧场需要打理,围栏和围墙也需要修建和修理。
冬天的时候,如果天气非常恶劣,我们就把羊群带进畜棚,保证它们安全和温暖,也为次年一月开始的产羔期做好准备。
但让我真正如鱼得水的季节却是夏天。夏天是剪羊毛的季节。母亲和父亲负责大部分的修剪工作,而我比平时更加频繁地进城,但不是带着待宰的牲畜,而是满载羊毛的马车。而且在夏天,因为有了比平时更多的机会,我也会更频繁地光顾城里的酒馆。这么说吧,我在那些酒馆里成为了一道熟悉的风景:我身穿纽扣马甲,齐膝短裤,白色长袜和稍有些破旧的棕色三角帽,我把最后那件看作自己的标志,因为我母亲说它很配我的头发(虽然总是略显凌乱,但就算在我自己看来,我的沙黄色头发也相当迷人)。
正是在那些酒馆里,我发现中午的几杯麦酒能让我的口才锦上添花。酒就是有这种作用,不是吗?它让你畅所欲言,不再受道德和教条的约束……这并不是说我清醒的时候就是个害羞内向的人,但麦酒能让我如虎添翼。而且归根结底,在麦酒激励下多做成的那几笔生意的收入,要弥补麦酒本身的花销根本是绰绰有余。至少当时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画中人 穿书后我被主角盯上了 打死那个狗皇帝[古穿今] [综]审神者名为织田作 月牙[娱乐圈] [综]阿纲又死了 [综]地狱实习生 我从长安来 整个世界都穿越了还真是对不起啊 始乱终弃了抢来的相公后 超级灵泉 走开!不要来攻略我 帝国总裁,么么哒! 御天神帝(上) 福晋有喜:四爷,攻为上! 偶像小后爹 傻白甜逆袭记 古蜀谜境 穿书后她成了演技派白莲 重回七零:赚钱小娇妻
国术高手刘烨穿越到东汉末年,恰逢黄巾之乱,为求乱世活命,他从一个没落宗室的游侠儿,一步步跻身于汉末群雄之中,匡扶大汉,承继帝统。平黄巾,战董卓,会盟诸侯,迎立皇帝,扬威塞外。曹操刘备孙策一时之雄,均莫能敌。...
新书1号蜜婚陆少,放肆撩包月隐婚男女最贱夫妻档正文完结七年后,三个宝宝忽然闯进了他办公室,二宝黑着脸果断出小手迅速蒙住了妹妹的眼睛,少儿不宜!某男一头黑线,到底是哪里来的三个小混蛋!奶爸来袭雨夜,翘家的言子刈在家回家的路上,见到了一个巨力小包子,从此开始了,养娃逃亡的艰辛之路。第六卷麻...
洪武二十五年,朱英来大明第十年,于西域创下偌大基业。 燕王府中,朱英和后世永乐大帝朱棣相谈正欢。 时日四月二十五,大明太子朱标薨。 朱英随朱棣南下京师吊唁。 朱棣可恶至极!没想到竟是本王亲手送他上位。 朱元璋老四是个好孩子,把大孙给咱送来了。 朱英日月光辉之下,皆我大明江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明皇长孙朱元璋求我称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宋清寒站在刚刚和自己经纪人滚了床单的渣男面前,脸上含笑我们只是合租室友的关系。渣男虽然我出轨了,但是我的心还是爱你的!宋清寒???我看起来很像贱受吗?贱受是不可能做贱受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做贱受的。娱乐圈里的人又好看,找到的老攻又有钱,我超喜欢这里的。重生之后的宋清寒莫名其妙抱到了一只金大腿,某天金大腿说,他要是不好好演戏是要回家生孩子的!作品简评一本甜爽娱乐圈宠文,小明星宋清寒上一世为渣男背叛,被渣男和小三联手打压,最后葬身火海,一朝重来,他果断弃渣男,撇清关系,正想奋发图强,突然一只金光闪闪的大腿就递到他的面前求着他抱?!楚小奶狗大狼狗随机切换铭寒寒是我的,谁欺负寒寒我就咬死谁!上一世的错过,是为了这一世的白头到老。…...
穿越成假李,接受被摆布的命运。但同为李唐血脉,凭什么我就应该是弃子。既然天下皆为棋子,那我就翻了这棋盘!执棋者,非你一人可为也!多年之后,看着满堂文武高呼万岁。李璟坐于金銮抚棋而笑。袁天罡,大唐已复。既见天子,为何不跪。...
[V]朝离静静地靠在那棵最爱的歪脖子树下,回顾自己这短暂的一生。出嫁三栽,悲大于喜,最后化为那声声叹息,还有无尽的悔意。早知那人是没有心的,她却一头栽了进去,将一颗真心捧到他面前,任由他肆意践踏。高门内,厉害的公主婆婆狠厉小姑子好色堂兄和难处的妯娌,她在后宅如履薄冰,却得不到夫君该有的维护。三年来,她被蹉跎得遍体鳞伤,落得了个重病缠身,药石无灵的下场。一朝重生,朝离咽下过往心酸,势要与那人和离。然而遇到了点麻烦,那人态度好似变了。...